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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嘉義縣、苗栗縣110年國小教甄 「學科知能評量」可加分

臺北市 110 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第12頁
考生成績得採計教育部推動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學科知能評量結果(107 年度至 110 年度),國語、數學、社會及自然領域,具備任 2 領域精熟級證書,初試總成績加 1 分,具備任 3 領域精熟級證書,初試總成績加 2 分,具備 4 領域精熟級證書,初試總成績加 4 分。

 

新北市 110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選簡章 第13頁
報考特殊教育科、幼教科、學前特教科及專任輔導教師外之考生,具備學科 知能評量已達精熟級之證明書(107 年 5 月 4 日-110 年 5 月 4 日有效期間內) 者,1 科達精熟級,初試原始成績加 2 分,2 科達精熟級,初試原始成績加 4 分,最多加初試原始成績 4 分,經加分達最低錄取門檻者以增額方式錄取參 加複試。 

 

桃園市110年度國民小學及學前特殊教育教師聯合甄選介聘簡章 第21頁
報考各類別教師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師資生學科知能評量達「精熟級」者,一科達「精熟級」者,初試總分予以加 0.5 分(2 科加 1 分、3 科加 1.5 分、4 科加 2 分),以評量有效期間內者為限。 
 
 
110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選簡章 第11頁
具國民小學學科知能評量證書之精熟級證書(初試報名時應於報名系統上傳證書,未上傳者恕不採計加分):
(1)每一科精熟證書初試原始成績加 0.5 分(學科領域重複者不重複採計),最高加 2 分。
 
 
嘉義縣 110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甄選簡章 第13頁
(一)審查類別:
(3)具國民小學學科知能評量證書之精熟級證書(107 年度至 110 年度) 【限報考國小甄選類科考生適用】:初試報名時應於報名系統上傳 證書,未上傳者恕不採計加分。 
○1 每一科精熟證書初試原始成績加 0.5 分(學科領域重複者不重複採 計),最高加 2 分。
○2 加分不列入錄取總成績計算。
 
 
苗栗縣110學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新進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第7頁
五、複試錄取方式:
(四)參加前開初試及複試總成績符合下列加分要件者,得依加分後總成績參加分發(如逾總分 100 分者,以 100 分計):
4.同時具有國民小學學科知能評量國語及數學科精熟證明者,並在證書有效期間內,其成績以原始總成績加 10%計算。
五、複試錄取方式:
(四)參加前開初試及複試總成績符合下列加分要件者,得依加分後總成績參加分發(如逾總分 100 分者,以 100 分計):
4.同時具有國民小學學科知能評量國語及數學科精熟證明者,並在證書有效期間內,其成績以原始總成績加 10%計算。
五、複試錄取方式:
(四)參加前開初試及複試總成績符合下列加分要件者,得依加分後總成績參加分發(如逾總分 100 分者,以 100 分計):
4.同時具有國民小學學科知能評量國語及數學科精熟證明者,並在證書有效期間內,其成績以原始總成績加 10%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