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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嘉義市、嘉義縣、臺南市、屏東縣、臺東縣 115年國小教甄 「學科知能評量」可參採加分

臺北市115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第11頁
考生成績得採計教育部推動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學科知能評量結果(112年度至115年度),國語、數學、社會及自然領域,具備任2領域精熟級證書,初試總成績加3分,具備任3領域精熟級證書,初試總成績加4分,具備4領域精熟級證書,初試總成績加6分。

新北市 115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選簡章 第37頁
具備國語文領域、數學領域、社會領域或自然科學領域之學科知能評量已達精熟等級(112 年 4 月 23日-115 年 4 月 23 日期間內)者,1 科達精熟級,初試原始成績加 2 分,最高上限加 4 分。(報考幼兒教育科、學前特教科及專任輔導教師之考生不適用)

桃園市 115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簡章 第7頁
報考各類別教師師資類科學科知能評量達「精熟級」者,1 科達「精熟級」初試總分予以加 0.5 分、2 科加 1 分、3 科加 1.5 分、4 科加 2 分

新竹市115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第6頁
初試加分:評量通過每張精熟證書加0.25分,至多1分。(112年至115年度,相關加分應檢具欲採計之國語、數學、社會及自然領域知能評量證明書正本辦理) 。

苗栗縣 115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 新進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第6頁
同時具有國民小學學科知能評量國語及數學科精熟證明者,並在證書有效期間內, 初試原始成績加 1 分。

115 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選 第11頁
具國民小學學科知能評量證書之精熟級證書(以評量有效期間內者為限,初試報名時應於報名系統上傳證書,未上傳者恕不採計加分): (1)每一科精熟證書初試原始成績加 0.5 分(學科領域重複者不重複採計),最高加 2 分。

南投縣115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第8頁
具國民小學學科知能評量證書之精熟級證書者(在有效期間內)或擔任本縣代理教師年資加分:...... 2.每一科精熟證書初試原始成績加 0.25 分(學科領域重複者不重複採計),最高加 1 分。

嘉義市 115 學年度國民小學專任教師 聯合甄選簡章 第4頁
具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學科知能評量之精熟級證書(以報名截止日前評量結果仍在有效 期限內者為限),每一科精熟證書初試總成績加 0.5 分(學科領域重複者不重複採計), 最高加 2 分。 

嘉義縣 115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第20頁
具國民小學學科知能評量證書之精熟級證書(112 年度至 115 年度, 且在有效期間內)(限報考國小甄選類科考生適用):初試報名時應於報名系統上傳證書,未上傳者恕不採計加分;每一科精熟證書初試原始成績加 0.5 分(學科領域重複者不重複採計),最高加 2 分。報考自然專長教師類科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自然領域學科知能評量精熟證明者不予加分。

臺南市 115 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暨學前特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第4頁
初試加分審查及應注意事項:(2)國民小學學科知能評量加分: 報考國小各類別教師,國民小學學科知能評量結果,國語、數學、自然、社會四大領域皆達精熟級者,且證明書或成績單於115年5月31日止尚在效期內(自成績公布日起三年內有效),得填具「初試採計國民小學學科知能評量加分申請表」(附件13),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審查通過後於初試原始成績另外加給3分。

屏東縣 115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第8頁
學科知能評量:1.具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學科知能評量之精熟級證書,國語、數學、社會及自然領域,每一科精熟證書初試成績加1 分(學科領域重複者不重複採計)。2.本項最高加 3 分。

臺東縣 115 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第4頁 
甄選類科:自然專長教師具有下列資格之ㄧ者:
(一) 自然科學相關科、系、所(組)畢業。
(二) 取得自然科學相關輔系資格。
(三) 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自然領域學科知能評量精熟證明。
(四) 國民小學加註自然領域專長教師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