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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苗栗縣、臺中市、嘉義市、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113年國小教甄 「學科知能評量」可參採

臺北市113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第14頁
考生成績得採計教育部推動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學科知能評量結果(110年度至113年度),國語、數學、社會及自然領域,具備任2領域精熟級證書,初試總成績加2分,具備任3領域精熟級證書,初試總成績加3分,具備4領域精熟級證書,初試總成績加5分。

新北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選簡章 第15頁
學科知能評量加分:報考幼兒教育科、學前特教科及專任輔導教師外之考生,具備學科知能評量已達精熟級之證明書(110 年 4 月 30 日-113 年 4 月30 日有效期間內)者,1 科達精熟級,初試原始成績加 2 分,最多加初試原始成績 4 分。

桃園市113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分發簡章 第7頁
1科達「精熟級」初試總分予以加0.5分、2科加1分、3科加1.5分、4科加2分。

新竹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第6頁
初試加分:評量通過每張精熟證書加0.25分,至多1分。(110年至113年度,相關加分應檢具欲採計之國語、數學、社會及自然領域知能評量證明書正本辦理) 。

苗栗縣113學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新進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第6頁
同時具有國民小學學科知能評量國語及數學科精熟證明者,並在證書有效期間內,初試原始成績加 1 分。

113學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受託辦理本市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選 第11頁
具國民小學學科知能評量證書之精熟級證書(以評量有效期間內者為限,初試報名時應於報名系統上傳證書,未上傳者恕不採計加分):每一科精熟證書初試原始成績加 0.5 分(學科領域重複者不重複採計),最高加 2 分。

嘉義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專任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第4頁
具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學科知能評量之精熟級證書(以評量結果仍在有效期限內者為限),每一科精熟證書初試總成績加 0.5 分(學科領域重複者不重複採計),最高加 2 分。

嘉義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第18頁
具國民小學學科知能評量證書之精熟級證書(110 年度至 113 年度,且在有效期間內)(限報考國小甄選類科考生適用):初試報名時應於報名系統上傳證書,未上傳者恕不採計加分;每一科精熟證書初試原始成績加 0.5 分(學科領域重複者不重複採計),最高加 2 分。

臺南市113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暨學前特教師聯合甄選 第5頁
報考國小各類別教師,國民小學學科知能評量結果,國語、數學、自然、社會四大領域皆達精熟級者,且證明書或成績單於113年6月23日止尚在效期內(自成績公布日起三年內有效),得填具「初試採計國民小學學科知能評量加分申請表」(附件13),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審查通過後於初試原始成績另外加給3分。
 
高雄市113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第8頁
任1科學科知能評量證明書(精熟級)(成績相同時比序用,無者免繳)。

屏東縣113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學前特教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第7頁
1.具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學科知能評量之精熟級證書,國語、數學、社會及自然領域,每一科精熟證書初試成績加 1 分(學科領域重複者不重複採計)。 2.本項最高加 3 分。